基金会管理制度

湖北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办事机构工作职责

作者:  时间:2022-10-04  浏览:

湖北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秘书处是基金会的常设办公机构,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,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。基金会秘书处下设综合部、财务部。


第一章 综合部主要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重要会议、活动等综合性事务的联络、协调和组织落实;

二、草拟制定接受捐赠、资金运作和基金管理使用等规章制度和基金会相关文件;

三、归口接受各类捐赠,审核、办理学校及校内各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的相关手续;

四、组织实施基金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专家评估及理事会审批工作;

五、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、归纳、整理,对实施项目的情况开展跟踪、调研、监督工作;

六、配合业务管理部门、登记管理机关等上级部门完成对基金会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;

七、建设、维护基金会网站,充分发挥基金会网站在促进资金筹集、联络校友、对外合作方面的网络平台作用;

八、根据章程规定并按照理事会决议做好基金运作管理的相关事务。


第二章 财务部主要工作职责

一、基金会财务部管理范围,包括预算管理、收入管理、支出管理、成本管理、物资管理、财务决算、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和会计档案管理等;

二、负责资金的统一管理,核定资金或实物的收入、支付,协助签订捐赠、资助协议,按规定程序接受捐赠和拨付资助金;

三、严格支出管理,执行审批手续,审核支出内容,确保每一笔支出符合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,确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本会业务范围的规定执行;

四、负责有关财务年检、备案、账户管理,以及财务审计、税务检查、统计等部门要求办理的事项,编制财务会计报表,严格按照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,并接受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;

五、基金会财务部门每年定期向基金会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;

六、处理其他相关财务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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